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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衛(wèi)辦食品發(fā)〔2014〕12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衛(wèi)生計生委(衛(wèi)生廳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(wèi)生局,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、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中心、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:
根據《國家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體系“十二五”規(guī)劃》、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》有關要求,為指導衛(wèi)生計生系統科學有效地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,我委組織制定了《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技術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。現印發(fā)給你們,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一、各級衛(wèi)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,完善工作制度,科學進行指導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機構等要結合本機構承擔的食品安全任務,對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作出具體規(guī)定,明確專人負責。
二、各地在使用《指南》過程中應當注意與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的銜接。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有明確規(guī)定的,適用有關規(guī)定。
三、《指南》作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參考性技術文件,尚不能涵蓋實際工作中所有內容,各地在執(zhí)行中的問題和建議,請及時反饋我委食品司。
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辦公廳
2014年1月28日
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技術指南
為指導衛(wèi)生計生系統承擔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科學、有效地開展風險交流工作,制定本《指南》。
一、概念及基本原則
食品安全風險交流,是指各利益相關方就食品安全風險、風險所涉及的因素和風險認知相互交換信息和意見的過程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工作以科學為準繩,以維護公眾健康權益為根本出發(fā)點,貫穿食品安全工作始終,服務于食品安全工作大局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堅持科學客觀、公開透明、及時有效、多方參與的原則。
二、基礎條件
(一)組織機構與人員。應當明確各級食品安全相關機構開展風險交流的職責與任務,并確定機構內風險交流的歸口管理部門(人員),建立機構內部統一領導、各相關部門(人員)參與的工作機制,有條件的食品安全相關機構應當配備風險交流的專職人員。
(二)風險交流專家?guī)?。風險交流專家?guī)斓闹饕饔檬菫轱L險交流工作提供科學建議與策略支持,并根據需要參與風險交流相關活動。專家?guī)斐蓡T應當涵蓋食品安全、醫(yī)學、社會學、心理學、傳播學、公共關系和法律等領域。
(三)人員培訓。食品安全相關機構應當開展多種形式的風險交流技能培訓,培養(yǎng)風險交流人才隊伍。培訓內容包括食品安全基礎知識、風險交流基礎理論與技巧、媒體溝通原則與技巧、危機處理技巧、公共關系和心理學基本理論等。
(四)經費保障。風險交流經費應當納入工作預算,以確保涉及食品安全政策、食品安全標準解讀與宣貫、科普宣教與培訓、食品安全輿情監(jiān)測與應對、有關食品安全的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處理等方面的風險交流工作順利進行。
三、基本策略
(一)了解利益相關方需求。食品安全風險交流中的利益相關方包括食品生產經營者、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部門、食品行業(yè)協會、相關研究機構、學者、消費者、媒體和其他社會團體等。應當根據不同的利益相關方的不同需求,采取不同的風險交流策略,以提高針對性、有效性。
(二)制訂計劃和預案。制訂風險交流年度計劃,并為重點風險交流活動配套具體實施方案。針對食品安全事件應當制訂相應的風險交流預案,并進行預案演練。主管行政部門統籌協調所屬食品安全相關機構的風險交流活動。
(三)加強內外部協作。建立健全機構內以及與上下級機構的信息通報與協作機制,與有關機構或部門建立信息交換和配合聯動機制,通過有效的溝通協調達成共識,提高風險交流有效性。
(四)加強信息管理。建立通暢的信息發(fā)布和反饋渠道,完善信息管理制度。明確信息公開的范圍與內容,明確信息發(fā)布的人員、權限以及發(fā)布形式,確保信息發(fā)布的準確性、一致性。
四、輿情監(jiān)測與應對
(一)基本策略。制定預案,分級響應;客觀公正,科學合理;快速反應,及時報告;綜合判斷,靈活處置。
(二)輿情的主要來源?;ヂ摼W是輿情的主要來源,包括門戶網站、食品安全相關機構網站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、微信等。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投訴舉報、公眾信息咨詢等也可以作為重要輿情來源。
(三)輿情監(jiān)測與應對的主要內容。
1.開展輿情監(jiān)測,搜集輿情信息及利益相關方訴求。
2.輿情研判,內容包括輿情定性、分析輿情敏感因素、傳播特征及趨勢、可能存在的炒作或惡意競爭因素等。篩選出的重點輿情可進行技術分析,提出應對建議,必要時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專題研究。
3.擬定有針對性的風險交流口徑,并通過適宜的形式、時機和渠道發(fā)布信息。
4.跟蹤輿論反應,適時對應對措施進行調整和修正。
五、科普宣教中的風險交流
(一)主要內容。
1.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的科普宣傳。
2.食品安全法律法規(guī)及食品安全標準的解讀與宣貫。
3.食品安全典型事件、案例等的解讀分析。
(二)主要形式。
1.制作和散發(fā)各種形式的科普載體,包括文字與音像制品,如折頁、展板、光盤等;日常生活用品,如購物袋、臺歷、冰箱貼等;網絡及新媒體載體,如網絡音視頻、動畫、短信、手機報等。
2.公眾活動,如機構開放日、專家街頭咨詢、社區(qū)講座、培訓或座談、科普展覽、情景模擬、名人代言等。
(三)針對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風險交流策略。
1.針對政府相關機構,科普宣教的重點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規(guī)、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的基本理論和方法、食品安全標準、風險監(jiān)測、評估相關知識、食源性疾病報告防治知識等,適宜的形式包括科普載體、培訓、座談等。
2.針對食品企業(yè)和行業(yè)協會,科普宣教的重點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規(guī)標準、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的基本理論和方法、食品安全標準、風險監(jiān)測、評估相關知識、食品安全基本常識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、事件解讀分析等,適宜的形式包括科普載體、培訓、專家咨詢等。
3.針對媒體,科普宣教的重點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規(guī)體系、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的基本理論和方法、食品安全標準、風險監(jiān)測、評估相關知識、食品安全基本常識、合理膳食等,適宜的形式包括講座、座談、小組討論、科普載體等。
4.針對一般公眾,科普宣教的重點是食品安全基本常識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、合理膳食等,適宜的形式包括公眾活動、科普載體尤其是實物載體、網絡及新媒體載體等。
六、政策措施發(fā)布實施過程中的風險交流
(一)主要內容。
1.解釋政策措施制定的背景和依據。
2.解釋政策措施的目的與意義。
3.對政策措施的具體條款作出解釋說明。
4.對發(fā)布后出現的認識誤區(qū)進行解釋說明。
(二)主要工作形式。
政策措施的解讀一般可以配套相關解讀材料,也可以對特定群體采取培訓、講座等形式,還可以利用媒體進行重點內容解讀。
(三)針對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風險交流策略。
政策制定的背景、依據、目的和意義要對所有利益相關方進行解釋說明,不同利益相關方有不同的側重點。
1.針對政府相關機構,政策措施的解讀重點是如何落實,如何與相關法律法規(guī)銜接等,可采取的形式包括文件傳達、手冊、光盤、座談、培訓等。
2.針對食品企業(yè)和行業(yè)協會,政策措施的解讀重點是對各項條款的解釋說明,包括與以往政策措施的差異,與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關系,以及生產經營行為需要作出的調整和改變等,可采取的形式包括手冊、書籍、光盤、培訓、專家咨詢等。
3.針對媒體和公眾,政策措施的解讀重點是相關條款相對以往政策措施的改進之處,下一步的工作思路,政府在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決心和承諾等,可采取的形式包括媒體通氣會、公眾活動、座談等。
七、食品安全標準的風險交流
食品安全標準是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措施之一,應當圍繞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的要求,以程序公開透明為重點,做好相關風險交流工作。
(一)主要內容。
1.國內外食品安全標準體系。
2.食品安全標準制定、修訂的原則和程序。
3.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、修訂背景及依據。
4.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、修訂過程及進展信息。
5.食品安全標準的條款解釋。
6.國際標準相關內容。
(二)主要形式。
食品安全標準相關的風險交流可以采取的形式主要包括:標準配套問答、媒體采訪、標準宣貫培訓、折頁、手冊、新聞稿、光盤、公眾活動、新媒體傳播等。
(三)針對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風險交流策略。
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、食品安全標準制定、修訂的原則和程序等通用內容要向所有利益相關方進行解釋說明,除此之外,不同利益相關方亦有不同的側重點。
1.針對政府相關機構特別是監(jiān)管部門,食品安全標準的風險交流重點包括食品安全標準具體條款的解釋、如何監(jiān)督標準執(zhí)行以及監(jiān)管過程中的反饋意見等,也需要引導監(jiān)管者正確理解食品安全標準在整個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。
2.針對食品企業(yè)和行業(yè)協會,食品安全標準的風險交流重點包括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、修訂過程及進展信息、具體條款的解釋、如何有效執(zhí)行以及執(zhí)行過程中的反饋意見等。
3.針對媒體和公眾,食品安全標準的風險交流重點包括增強食品安全標準制定、修訂過程的透明度、解釋國際標準相關內容及與我國標準的異同等。
八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風險交流
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科學依據,做好配套風險交流工作可以增進各方對政策措施的理解,推進政策措施順利施行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關規(guī)定的要求,以評估過程和評估結果為交流重點,加強風險評估項目風險交流的計劃性和主動性。
(一)主要內容。
1.風險評估的原則、框架和管理體系。
2.風險評估項目的立項背景、依據和必要性。
3.風險評估的方法、模型等技術信息。
4.風險評估項目的進展。
5.風險評估的結果解釋。
6.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的建議。
(二)主要工作形式。
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相關的風險交流可以采取的形式主要包括:發(fā)布風險評估結果及配套問答、向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機構的通報、學術界交流、公眾活動、出版物等。
(三)針對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風險交流策略。
1.針對政府相關機構特別是監(jiān)管部門,風險交流的重點包括風險評估基本理念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項目的立項背景、依據、必要性、項目的進展和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建議等,可通過書面形式報告、通報。
2.針對食品企業(yè)和行業(yè)協會,風險交流的重點包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程序和管理體系,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項目的立項背景、依據、必要性、項目的進展和風險評估結果的解釋,針對性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建議等,可采取業(yè)界座談、專業(yè)刊物撰文等形式進行,也可通過行業(yè)協會組織宣貫。
3.針對媒體和公眾,風險交流的重點包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項目的立項背景、依據、必要性、項目的進展,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解釋和答疑,針對性的消費建議等,可采取公眾活動、新聞稿、新聞通氣會等形式進行。
九、風險交流的評價
食品安全相關機構可通過對程序、能力及效果的評價,總結經驗教訓,完善和提高風險交流工作水平。
程序評價是優(yōu)先開展的評價,主要評價各項工作程序是否有效運轉,內外部協調協作是否順暢等,可用于對預案的驗證。能力評價主要評價相關人員的風險交流技能、組織協調能力和存在的不足等。效果評價主要評價信息是否有效傳達,以及各利益相關方的總體滿意度等。
風險交流評價的主要方式包括預案演練、案例回顧、專家研討、小組座談,以及問卷調查等。